對于工商業來說,電價是最敏感的生產要素之一。在多數工業企業中,電力成本位居物料、人工之后,位列第三或第四大支出項,?在高耗能行業中,電費甚至占總成本40%以上?。
2025年,多地相繼出臺分時電價優化政策,通過調整時段劃分、浮動比例、執行范圍等核心要素,用價格杠桿引導電力資源配置。隨著電力市場化改革推進,電價不再只是成本支出項,更成為影響企業生產決策、投資布局和綠色轉型的重要變量。
全國人大代表、聯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鄭月明調研數據顯示,“十四五”時期,我國多措并舉增強能源供應鏈穩定性和安全性,可再生能源裝機占比由40%提升至60%。截至2025年底,全國累計發電裝機容量達?38.9億千瓦,全社會用電量突破?10萬億千瓦時,均位居全球首位,可再生能源發電成本逐年下降,電力保供能力持續增強。
鄭月明指出,能源建設和電力發展的根本目的,是讓各類市場主體享受到更加安全、充裕、便捷和低成本的電力服務。但隨著技術進步,電力供給能力持續提升,工業用電價格并未同步合理回落,企業用電成本居高不下。
以山東省為例,大工業實行兩部制電價,由基本電價和電度電價構成。其中,基本電價根據用戶申報的用電容量或最大需量計收,與實際用電量無關,主要用于補償電網固定資產的投資成本。電度電價則隨市場化改革不斷細化,包括上網電價、輸配電價、線損費用、系統運行費以及政府性基金等。
十年來,隨著新能源產業的發展和技術進步,可再生能源裝機量占比逐年提升,電力基礎設施日趨完善,保供能力大幅提升,發電成本不斷下降,但大工業電價并未下降。新能源產業發展、技術進步和煤價下行帶來的成本紅利未能傳導至工業企業。
鄭月明認為,當前,我國工業經濟回升向好基礎仍不穩固,工業企業面臨市場需求不足、盈利空間收窄、經營壓力加大等困難,較重的電費負擔削弱了企業競爭力,影響工業經濟復蘇活力。
《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的建議》中提出,要加快健全適應新型能源體系的市場和價格機制。國家高度重視實體經濟發展,多次部署穩增長、降成本工作。鄭月明表示,在此背景下,降低大工業用電成本,既是減輕企業負擔、激發市場活力的現實需要,也是推動工業經濟回升向好、助力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
為此,鄭月明建議,有關部門統籌電力保供與企業減負,進一步優化電力系統成本分攤結構和電費政策,清理規范各類附加費用,降低工業電價,讓電力發展的紅利傳導至工業企業,切實為實體經濟減負、賦能、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