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信息傳播快速發展的當下,新聞媒體在社會中扮演著至關重要的角色,影響著公眾輿論和社會穩定,媒體的權威性和真實性顯得尤為重要。然而,在利益的催生下,假媒體仍有出現。它們擾亂信息傳播秩序,誤導公眾認知,甚至損害社會穩定與公眾權益。
一、假媒體的類型與特征
根據《新聞出版許可證管理辦法》《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我國新聞媒體需擁有新聞采編資質,經新聞出版行政管理部門認證,從業人員需持有新聞記者證。《互聯網用戶賬號信息管理規定》明確指出,各平臺用戶賬號不得假冒、仿冒、捏造新聞網站、報刊社、廣播電視機構、通訊社等新聞媒體的名稱、標識等,或者擅自使用“新聞”“報道”“觀察”“資訊”等具有新聞屬性的名稱、標識等;如果沒有向平臺提供服務資質、職業資格、專業背景等相關材料,不使用相應職業名稱專有名詞。
假媒體,通常指的是未取得新聞出版行政部門頒發的新聞單位資質證書等法定資質,卻以新聞媒體名義從事新聞采編、發布、傳播等活動的組織或個人。
盡管有關部門持續嚴厲打擊,但仿冒、假冒新聞網站、報刊社、廣播電視機構、通訊社等新聞單位,或者擅自使用“新聞”“報道”“觀察”“資訊”等具有新聞屬性的名稱、標識開設網站平臺、注冊賬號、發布信息等行為仍有發生。2023年5月,中央網信辦曾公布,各級網信部門在“清朗·從嚴整治‘自媒體’亂象”專項行動中查處“朝聞天下”“中南都市報”等假冒仿冒新聞媒體的賬號18.75萬余個。
常見假媒體有以下三種類型:
1.完全虛構型:借輿論監督名義,謀取不正當利益
這類假媒體常搭建有虛假網站或虛假平臺,使用看似權威的名稱,如“某某新聞網”“某某資訊網”“某某通訊社”等,以吸引公眾關注。但這類假媒體從名稱到內容全然虛構,缺乏合法的注冊備案信息,在新聞出版行政管理部門的登記系統中無法查詢到相關記錄,毫無真實媒體的基礎。
2021年,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曾曝光12起假媒體、假記者站、假記者侵害群眾利益、干擾基層社會秩序問題典型案例。其中,山西朔州劉某某、李某某先后設立“新聞訊——法制與新聞”“中國交通在線——山西頻道”“2020新正聞”微信群及假媒體賬號,成立虛假記者工作站,實施敲詐勒索、強迫交易等犯罪活動。
這類假媒體以虛假新聞報道為要挾,借輿論監督名義,發布企事業單位負面信息,借機尋求商業合作或進行敲詐勒索,破壞了市場秩序和企業的正常經營,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2.假冒仿冒型:編發虛假信息,混淆公眾視聽
假冒仿冒型假媒體通過模仿知名媒體或官方新聞機構來迷惑公眾,它們可能在名稱上與正規媒體極為相似;或者在標識、頁面布局等方面高度模仿,甚至盜用正規媒體的標志和圖片;也有假媒體盜用正規媒體已停刊的舊品牌或已注銷的刊號。為了增加“可信度”,有些假媒體會以發布政策解讀、政務信息等為由頭,獲取公眾信任;有些假媒體還會使用AI技術偽造新聞主播、新聞演播室背景等,加深“專業度”。
2024年,江西省會昌縣公安局破獲一起假冒總臺央視編導行騙的系列案件:蔡某某等人通過偽造央視欄目“公章”、臺標和“工作證”等,利用公眾對央視的信任,以“CCTV美食”“CCTV文化精品”等欄目組新聞采訪報道的方式,實施系列詐騙行為。
這類假冒媒體大量編發虛假不實信息,誤導社會公眾,嚴重混淆視聽,干擾傳播秩序,攪亂輿論生態,已涉嫌違法犯罪。
3.非法運營型:違規開展新聞采訪,違規發布新聞信息?
一些組織或個人不具備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資質,卻擅自利用自媒體賬號、網絡平臺等渠道,以新聞報道的名義發布內容,屬于非法運營型假媒體。非新聞網站違規轉發時政新聞,商業網站違規自采新聞,超范圍轉載新聞等違法違規行為都屬于此類型。這類假媒體常在一些新聞事件中充當“意見領袖”,傳播的信息質量參差不齊,存在較大的虛假信息傳播風險。
2021年,海南省旅文執法局查獲一起假媒體案件:張某某與北京某傳媒公司合作成立海南基地公司,在某網站開設《亞洲品牌新聞會客廳》《直通海南自貿港》專欄,擅自以新聞機構名義從事新聞采訪活動,最終被警告罰款。
二、假媒體存在的危害
1.誤導公眾認知,擾亂網絡傳播秩序
假媒體傳播的虛假信息會誤導公眾對事件的認知,使公眾無法獲取真實、準確的資訊,甚至對客觀事實產生錯誤的理解和判斷。如2024年10月,一篇題為《低俗炒作博眼球,爆“瓜”文化不可取》的文章,打著“人民網”旗號在網上被惡炒,引發部分網友誤解。然而真相卻是,此文章系不法人員假冒媒體名義杜撰并上傳網絡。但不少公眾表示“誰能想到這是假鏈接”,誤將其解讀為“官媒表態”。
一些假媒體隨意發布虛假政策解讀,還有假媒體以新聞報道的名義發布偽科普內容,曲解科學概念或傳播錯誤知識,公眾基于這些虛假信息可能會做出錯誤的決策和行動,導致自身利益受損甚至危及生命安全。例如,某假媒體為吸引流量發布“暴雨時躲在車內更安全”“大量服用維生素C可以預防流感”謠言內容,甚至可能導致公眾在極端情況下做出錯誤選擇,危害生命。
在一些社會熱點事件中,假媒體在“流量即王道”的價值觀驅動下,對熱點事件進行過度甚至惡意的消費,導致公眾對事件真相產生誤解,影響社會輿論的正確導向。
長此以往,不僅會對個人價值觀塑造、認知能力發展造成負面影響,還可能導致網絡輿論生態失衡,虛假信息與極端觀點肆意蔓延,進而沖擊社會公序良俗與和諧穩定。
2.侵犯公眾權益,破壞社會和諧穩定
一些假媒體打著“輿論監督”旗號,惡意搜集、編發負面信息、傳播虛假信息,通過以曝光負面信息相威脅索要財物等方式實施敲詐勒索、強迫交易等違法犯罪行為,嚴重侵害被害單位的財產權益,也可能侵犯單位和個人的名譽權、隱私權等。
2024年12月,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5起檢察機關依法懲治新聞敲詐和假新聞犯罪典型案例,其中被告人朱某某等人專門編寫、發布“某公司涉嫌以消費為名進行傳銷”“某公司涉嫌股權非法集資”等負面輿情文章,發布至自建的“某某觀察”“某某財訊”“某某財經”等網站,形成對企業的負面輿情后,再冒用媒體記者身份上門與企業“洽談合作”實施敲詐,犯罪總金額達66萬余元。
2024年,湖北省荊門市掇刀區人民法院曾公開審理一起非法經營期刊案。判決書顯示,6名被告人沒有期刊出版許可證、印刷經營許可證,冒用某科普期刊社名義,收集、出版論文,嚴重擾亂出版秩序。短短一兩年內,數以萬計的作者在被告人偽造的30余種、3000余本假冒期刊上發表了3萬多篇文章,涉案金額高達1.5億元。
尤其在災難性事件中,假媒體通過捏造謠言混淆視聽,使公眾對政府和社會機構的信任度大打折扣,形成信任鏈的斷裂,還在不斷辟謠中浪費大量行政資源。部分假媒體為謀取私利,還可能編造涉政謠言,煽動對立情緒,擾亂社會秩序,對網絡環境及社會穩定產生負面影響,破壞社會的和諧穩定。
3.侵害媒體名譽,損害媒體公信力
媒體作為公眾獲取信息的權威渠道,其公信力是社會信任的重要基石。假媒體的存在嚴重損害了整個媒體行業的公信力。以“人民網被‘套牌’”事件為例,涉案人員仿冒人民網并發布虛假文章,涉嫌侵犯媒體的商標權、名稱權,同時也侵犯了媒體的商業信譽,易讓人誤認為背后存在某種關系運作甚至金錢交易,引發人們對媒體的信任危機。
假冒仿冒的假媒體,迫使正規媒體不斷投入采編資源“滅火”,形成“辟謠成本外溢”。更嚴重的是,當公眾頻繁接觸到假媒體的虛假報道后,會對所有媒體的報道產生懷疑,對整個媒體行業產生不信任,降低對正規媒體的信任度。這種信任危機一旦形成,便如覆水難收,長此以往,正規媒體在傳播信息、引導輿論等方面的作用將大打折扣,影響媒體行業的健康發展,對社會的信息傳播秩序和輿論環境造成嚴重的破壞。
三、公眾防范、甄別假媒體的建議和辦法
事實上,我國對假媒體的治理從未停止,各級“打假治敲”“清朗行動”等專項行動,要求嚴打假冒仿冒的“媒體”,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知情權。在治理的同時,公眾需在日常提高警惕,通過以下方法防范、識別假媒體:
1.增強信息辨別意識
公眾要時刻保持警惕,定期參與關于假媒體防范的培訓講座,學習識別PS痕跡、AI合成破綻等,不輕易相信來源不明的信息。遇到涉及重大事件、敏感話題的信息,不要立刻轉發,而是優先查看官網或權威媒體(帶V認證)核實其真實性,避免盲目相信和傳播。
2.謹慎對待利益誘惑
假媒體有時會以提供高額回報、內部消息等為誘餌,吸引公眾參與一些活動,如某假媒體宣稱有內部渠道能購買到即將暴漲的股票,誘導公眾付費獲取信息、購買所謂的“內部資料”等。對于這類利益誘惑,公眾要保持清醒頭腦,果斷拒絕。同時注意個人信息保護,不向未驗證的“媒體賬號”提供身份證、銀行卡賬號、手機驗證碼等敏感信息,如果看到某媒體賬號有需要輸入個人信息、可用余額等選項的頁面,立刻選擇退出。
3.查看媒體資質信息
若發現可疑的媒體,也可通過查看相關資質進行驗證。正規媒體都有相關的注冊備案信息,公眾可通過國家新聞出版署官網查詢“記者證查詢”“報社/期刊社查詢”等核實真偽,或在中央網信辦官網進行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許可信息”查詢,以及對照《互聯網新聞信息稿源單位名單》《中央新聞網站地方頻道名單》進行核實。若查詢不到相關信息,則該媒體大概率屬于假媒體。
正規網站頁面最下方會有備案信息,也可以在工信部域名信息備案管理系統查詢網頁域名備案結果,從而判斷網站真偽。需注意的是,部分虛假網站會借用真實的備案信息來欺騙網民,在查詢備案信息時還要核對網站域名地址與備案信息是否一致。
此外,正規媒體有嚴格完善的采編流程,而假媒體往往缺乏專業的采編人員,其采編流程也較為隨意。若發現某媒體的記者無法提供合法有效的記者證,或者其采訪報道過程極具煽動性、情緒化,那么該媒體很可能存在問題。
4.審視媒體名稱與標識
可仔細觀察媒體名稱是否存在與知名媒體相似但有細微差別的情況,以及標識是否規范、清晰。如發現媒體名稱故意模仿知名媒體,或標識模糊、有盜用痕跡,需提高警惕。官方媒體網站的域名地址一般會采用漢語拼音、英文縮寫或者官方服務電話作為域名網址,而詐騙分子往往會使用錯別字和很多無意義的字符,或將某些字母偷梁換柱,常見的有將數字“0”改成字母“o”,數字“1”改成字母“i”等,以達到混淆視聽的效果。但只要仔細辨別,不難發現“蛛絲馬跡”。
5.評估內容質量與細節
正規媒體的報道通常有明確的采訪對象、專業的分析和嚴謹的表述,假媒體的內容往往存在諸多問題,如信息不準確、邏輯混亂、缺乏可靠消息來源等。若一篇報道充斥“標題黨”“震驚/重傷”等情緒化詞匯,沒有具體事實依據,沒有專業研究或權威機構的佐證,且未注明信息來源,這類內容大概率出自假媒體。
同時,假媒體可能存在服務器不穩定、廣告投放雜亂無章等問題。觀察網站或平臺公眾賬號的運營細節,若網站或公眾賬號頻繁出現無法訪問的情況、廣告內容過多、內容低俗、更新頻率不正常等,這些都表明該媒體可能是假媒體。
對假媒體中涉及重大災害或社會敏感的內容,公眾也可對比與主流媒體、政府平臺報道是否一致,進行內容交叉驗證,如果內容不真實,也可判斷發布該內容的媒體大概率為假媒體。(作者:吳撿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