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昌縣聚焦行政執法核心環節,以行政執法協調監督為抓手,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行政執法協調監督機制,通過成立專門監督機構、構建監督閉環體系、創新監督方式,形成縣鄉聯動、室所一體的行政執法協調監督體系。
成立專門監督機構。在全省率先成立行政執法協調監督辦公室,明確該機構承擔全縣行政執法協調、監督、指導工作,協調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和行政執法的普遍性問題,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提高行政執法效率。建立“室所”聯動工作機制,出臺《關于加強鄉鎮司法所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的實施方案》,明確鄉鎮司法所開展行政執法監督的職責任務和內容流程,對基層執法活動開展針對性、常態化監督,打通行政執法監督“最后一公里”。
構建監管閉環體系。明確監督范圍,要求執法部門制定本部門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檢查等事項目錄報司法行政部門備案并向社會公開。規范監督流程,制定執法人員培訓、重大行政執法決定合法性審查、監督結果反饋等制度,提高監督隊伍履職能力。督促整改提升,建立與紀委監委、檢察院、法院協作機制,強化“府院聯動”,互通監督結果。今年以來,對案卷評查或專項監督中發現的執法問題制發執法監督建議書34份,對涉嫌違紀違法行為的6條線索及時移送相關部門處理。
創新行政執法監督方式。強化源頭監督,嚴格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定期組織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資格考試,提高監督隊伍履職能力。開展專項監督,針對群眾關心關注的食品藥品安全、生態環保等十大重點領域存在的未嚴格執行“安靜生產期”制度、執法不規范、執法不作為、逐利性執法、簡單粗暴執法、執法尋租等六個方面等問題,及時開展專項監督。探索數字化監督,在開設投訴舉報電話的基礎上,廣泛收集群眾反映強烈的執法問題或意見建議,開通12348法網批評建議平臺、12345政務服務熱線等渠道,實現對行政執法常態化、全天候監督。
《江西改革工作簡訊》2024年第1235期
來 源:會昌縣委改革辦
編 校:董米生
審 簽:羅 俊